第一条 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“工业是我们的立国之本”的要求,推进我国工业化进程,加快建设工业强国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,表彰在坚持科学发展观、走新时期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、代表我国工业发展方向、道路和精神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业企业(含科研院所,以下同)和项目,特制定本办法。